主题讨论1:瑞士中国比比看(8分)
请阅读以下两段材料,请辨析这两段材料所介绍的社会政策模式是课程中所学习的哪种福利模式,并说明原因。
材料1:
瑞士医院的劳动关系是比较固定的,医院根据州卫生局核准的病床数量,按比例确定医生和护士的数量,医务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公立医院医生的工资水平是政府参照相应级别公务人员的工资标准制定的。
瑞士医院不对病人收费,而是将医疗服务发生的费用通知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按照费用通知单付费50%,另外50%由州政府承担。医院日常运转的全部费用都由州政府承担,医院要求购买大型设备时,需要由州政府负责审批,并提供经费。
在瑞士,政府对公立医院采取管办分离的模式,政府对医院的经费划拨都是通过医院联合会实现的。医院联合会对医院的申请评估权衡后,再提交给政府。
——摘选自《瑞士医疗卫生体制特征及其启示》
材料2:
国家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为解决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特殊困难,从2008年起,国家全面实施计生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自女方年满49周岁后,夫妻双方分别领取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伤残)或100元(死亡)的特别扶助金。2012年,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10元(伤残)、135元(死亡)。2013年,全中国领取特别扶助金的特扶对象共67.1万人,其中独生子女死亡的特扶对象40.7万人。
2014年起,中国加大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经济扶助力度,城镇特扶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270元(伤残)、340元(死亡),农村每人每月150元(伤残)、170元(死亡),建立动态增长机制。中央财政按照不同比例对东、中、西部地区予以补助。
同时,对符合条件的特扶对象,参保给补贴,医疗享救助;有再生育意愿的,医疗费用纳入医疗救助支付范围;申请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优先安排。
——摘选自民商法律网《2014失独家庭补助标准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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