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私存“毒赃”案
活动时间
45分钟
活动目的
本活动的目的在于通过案例讨论来掌握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和行为方式,加深对洗钱罪的理解和掌握。
案情
【案情】毒品贩子陈某找到个体户王某,说自己有一笔钱需要以王某的名义存入银行,如果王某答应帮忙,事成之后给王某好处费两万元。王某明知陈某平时贩毒,存款的来路不正,但仍然将陈某交给的60万元存入自己在某银行的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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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刑法》第191条规定,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问题
陈某与王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注意
本活动为小组讨论,由老师将学生3人一组,不足3人的自成一组,同时各小组推选本组发言人,依照问题顺序作答试题,并以跟帖的形式发表到任务帖上。
姓名:
问题1:陈某行为的定性+理由…
问题2:王某行为的定性+理由…
北开北京开放大学金融犯罪2.3(3)违规私存“毒赃”案最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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